法律问答

我刚失业,误申请了失业补贴,以后还能拿到失业保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7-03 17: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补贴是指保险公司对失业人员失业后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城市常住户口,违反本人意愿强制性的中断就业。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前缴纳一年的失业保险费。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并有岗位要求。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 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 失业补贴是指保险公司对失业人员失业后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城市常住户口,违反本人意愿强制性的中断就业。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前缴纳一年的失业保险费。那么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没到账怎么回事?
      【1】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
      【2】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
      【3】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 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就是为了防止万一发生失业的情况给予补助的一种保险,不失业的情况下确实没有用,但是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失业。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的,属于强制性措施。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因为非个人意愿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