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1、离婚对方撤诉可以再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退回;
4、法院受理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送达传票;
6、开庭;
7、调解;
8、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