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5岁的女性辞职后能领取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7-03 18: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满足一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因此,只要不是本人主动中断工作,缴费满1年以上,都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法律分析:
    1、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法律分析:失业金是国家对于失业人员一种福利保证性政策,为了保证劳动者在失业之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但是不是所有人失业都能来领取失业金的,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 年的;
    (二)非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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