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药店员工没有对过期药物进行处理,发现要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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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20: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过期药品是属于劣药,药店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过期药品是属于劣药,药店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 过期被罚款员工没有责任。食品过期的处罚分两种:生产经营过期的食品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并处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销售过期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
    员工上厕所被罚款合法吗
    1、员工上厕所被罚款是不合法的。上厕所是正常生理需求,无理地规定时间或者是次数,未必合理;
    2、公司可对此规定作出修改,员工对单位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与本单位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向本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