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死在父母面前,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遗产继承
2023-07-03 21: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孙子在儿子去世的情形下,有权继承爷爷的财产。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法律分析:孙子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一般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