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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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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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发放贷款罪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区分非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
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
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行为对象不同。
2、行为表现不同。
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综上所述,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评判标准主要根据犯罪主体的身份、犯罪主体的行为表现,犯罪主体造成的后果,犯罪主体的行为倾向性。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进行贷款的违法发放,如果造成了直接性经济损失数额超过五十万就会被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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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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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