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中,被拘留的人有什么权利?

刑事拘留
2023-07-04 00: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享有如下法定权利:
    1、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2、自我辩护的权利;
    3、不证明自己有罪的权利;
    4、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7、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人格尊严不受侮辱、基本的休息和饮食得到保障的权利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 法律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的,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会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
    1、面壁思过、做早操。
    2、学习法律常识和报刊。
    3、简单的手工劳动。
    4、条件较好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第二十二条 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 法律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的,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会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
    1、面壁思过、做早操。
    2、学习法律常识和报刊。
    3、简单的手工劳动。
    4、条件较好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第二十二条 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