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受伤做骨折固定手术可以评估多少级别?我36岁,在工厂做计件,平均月薪约8000元。但工厂没有帮助购买保险,也没有劳动合同。这能支付多少钱呢?

社会保险
2023-07-04 07: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结合鉴定结果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厂受伤骨折的赔偿,是需要参照其工伤伤残等级来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残疾器械辅助费、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七条。
  • 法律分析: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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