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工,半年前离职时签订了竞业协议,现在想继续从事知识产权可以吗?

2019-05-28 12:54: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怎样举证?
    (一)关于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据
    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
    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
    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书证。
    6、用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其他各种证据。
    (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信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文本
    (三)证明侵权人行为的证据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证据;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证据。
    2、非法使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
    3、用于证明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各种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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