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店老板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合理?

社会保险
2023-07-04 09: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当事人的仲裁的申请,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是不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职工无权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不给职工购买社保的,此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是不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职工无权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不给职工购买社保的,此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不购买社会保险的行为无效。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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