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调解,根据不同案情,所需的时间不同,但其期限不得超过所适用诉讼程序的审限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限为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