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立案标准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及司法解释

刑事辩护
2023-07-04 09: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
    (6)造成严重后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案件,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为: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院对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裁判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单位犯此罪的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