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亲属包括的范围是:当事人的配偶、血亲和姻亲。且前述的血亲,一般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姻亲,一般是指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
即由于
结婚使男女一方与对方亲属所形成的亲属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