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类型?

保险赔偿
2023-07-04 10:0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分为两类:一是医疗事故纠纷;二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是指因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而发生的民事争议;其他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的诊疗护理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亦造成了患者损害,从而在医患双方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
    这个定义与《通知》的精神相一致,即将医疗事故以外的医疗纠纷都归结为其他医疗纠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有两种处理方式:其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行政调解来解决双方责任分担的问题;其
    二、经过行政调解未解决的,医患双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处理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
    (二)、
    (三)、
    (四)、
    (五)、
    (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以下法规是处理医疗纠纷需要涉及的:《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