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是否需要带离婚证?

结婚
2023-07-04 10:2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是需要带离婚证的,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一方还需携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判决书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 法律分析:再婚登记,不需要带离婚证,只需要带上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女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双方都没有配偶的签字声明;
    4、和对方当事人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申请再婚的时候是需要携带离婚证的。申请再婚视情况而定:
    1、原先离婚了的老夫妻进行再婚申请。需要带上离婚证,才可以申请复婚;
    2、离婚的一方要和其他人结婚,同样需要带上离婚证,通过离婚证来证明是单身状态。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