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神经病伤害,医药费陪护一切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4 11: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帮别人做事受伤了医药费用谁承担
    1、帮别人做事受伤了医药费用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来划分责任,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医疗费用由用人主体或用工单位承担,如果是劳务承包,就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帮别人做事不给钱怎么办
    帮别人做事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协商要求对方先交医疗费用的。当事人被对方故意打伤的,对方应赔偿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主要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则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分类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而对于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支付,但这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应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对方拒绝先行支付的,则应由当事人自己先支付,之后再一并要求对方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