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过错,但相当不讲理,我开车走了,是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3-07-04 11:1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况是肇事逃逸行为:
    1、交通事故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一、开车撞了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是否算逃逸
    1、开车撞了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不属于肇事逃逸。构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了事故现场的,因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逃逸不构成情况有哪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双方均无过错,肇事逃逸方会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当双方均有责任的时候,在确定过错比例时可以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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