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前几天干活把手脚碰肿了,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查出来血小板低,医生要求住院治疗,当时听别的医生说多注意休息,多吃点好的,就能恢复,在家也挂了3天水没怎么消肿,又到医院,也没检查,直接办住院了,医生又抽血和骨髓,然后就给我爸挂水,不知道用的什么药,也没跟我们说,刚挂一瓶就出现呕吐,医生说这是正常的药物反应没事,当挂到第二瓶时候我爸说头痛受不了,有休克的现象,然后医生带去做ct说颅内出血,是急性白血病,我爸现在已经停止呼吸了,连化验结果没出来医院就下结论,一开始好好的进来,就挂俩瓶水,就死了,连病因都不知道就给用药,是不是医院的责任,求求律师给我个建议我应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5-28 13:22: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
    (1)、医疗事故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
    (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合同法》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 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4、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