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年了,老公户口没牵过来,我们可以跟父母分户吗

2019-05-28 13:25: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只要离婚的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让女方落户到具体的房产上的,可以进行分户;
      2,申请分户的,要向户口所在村进行申请,对方出具同意分户的证明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分户。
      二,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
      1,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
      2,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3,申请材料:
      
    1、公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证明等证件证明;
      
    2、私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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