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上写着0阳台,但开发商表示,阳台面积和预售面积多为7平方米,需要补差价。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是否应该拿钱?

开发商违约
2023-07-04 12: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是按套内面积补差,套内面积就是你的合同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在收房的时候出现了面积出差问题,先看看有没有超出3%,如果多出的面积没有超出我们就按照规定来补差就可以,是秉着多退少补的原则。
    还有就是超出3%的部分我们是不需要补的到时候在合同可以约定好。其实我们买房做预算的时候应该把面积补差费算在里边的。
    假如你购房时候单价是5000,那么,按100平米来算你房子总价是50万,到你交房补差的时候,它并不是按照5000元每平米价格补差的,而是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补差的,就是你购房总价除以套内面积来算价格的,所以往往补差价的价格是比购房的单价高的。
    开发商签合同的面积补差都会是按套内面积的的3%来约定,百分之三以内的就是多退少补,超过百分之三之外的免费赠送,小于百分之三以内的按双倍价格赔偿。这也是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广大客户利益了。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误差面积在3%以内:面积补差费=预售单价×误差面积。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我们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我们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 1,面积补差费,可以理解为购买人实际购房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而要补交房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你不补交,他当然不给你办理相关手续。还可能起诉于你。
    4,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拖欠时间。
  • 阳台可以算购房面积,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