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人踩在无红绿灯的斑马线,停止线上被撞死小车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4 12:5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很模糊。根据以往的判决,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闯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行为人违章停车导致追尾,并致司机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交警部门可以先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然后进行损失判断,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最后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关于公共道路对于妨害通行致害的责任解释如下:因堆放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担责。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并由未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