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保安打了我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4 13: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学生打架斗殴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报告,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上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处理现场并安抚学生情绪;公安机关已涉入调查的,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当地派出所,酌情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学生打架学校不管的,可以向教育主管机关反映。双方当事人均为学生,公安机关已涉入对该事件的调查的,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了解事件的原因、经过,并及时处理该事件造成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 如果在学校被一群人打的维权方式为:报警处理,也可以寻求学校的帮助,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