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物业收费问题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7-04 16: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依照政府指导价和产权面积计算。政府指导价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
    0.75元每平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
    0.5元每平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
    0.35元每平米。产权面积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物业费依据政府指导价以及产权面积计算。政府指导价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
    0.75元每平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
    0.5元每平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
    0.35元每平米。产权面积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法律对物业管理费的规定是:物业管理费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也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但是其收费应该符合合理公开原则,要与其服务水平相匹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