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企业重组,如何兼并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04 19: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兼并重组程序如下:
    1、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规定产权;
    2、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3、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性协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企业兼并重组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企业兼并重组有以下程序:
    (一)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确定产权;
    (二)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
    (三)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四)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 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合并程序: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