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确定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传播

刑事辩护
2023-07-04 21:0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符合下列构成要件:
    1、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传播淫秽书刊等淫秽物品,并且情节严重;
    3、主体要件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4、主观要件是故意。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判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