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医院面试,谈了试用期3个月的工资4500,买了社会保障公积金,提高了工资,人员说试用期7天内没有工资,如果不合适,合适的工资从试用期当天开始,我周一工作,直到周五,连续五天按要求工作,突然今天通知我不合适,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4 2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法律分析:不能要求赔偿,但是可以要求支付一天的工资。应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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