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上大半年了,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但是我是在别厂里招的住厂人员,厂里现在不住了,要我回厂去上班,我不原回去上班,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补尝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4 23: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还能去别的厂。但是在后一个厂的工作不能给前一份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严重影响前一份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质量,则前一份工作中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还能去别的厂。但是在后一个厂的工作不能给前一份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严重影响前一份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质量,则前一份工作中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是有补偿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行的,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