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照暂扣后,还能继续上路吗?

酒驾醉驾
2023-07-05 05:0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仍可以正常行使的。
    交通违章记分的对象是机动车驾驶员而否机动车,驾驶员因驾驶该机动车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交警部门应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证被扣期间,驾驶员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而对于机动车而言,并不会因其驾驶员记分满12分而被禁止上路行使,只要具有相应资格的驾驶员,都仍可以正常驾驶该机动车上路行使。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驾照扣分的时候,要带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扣6分。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可以再继续开车上路的,如果违反了此项规定,依旧开车上路,被交警部门发现那么驾驶人是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驾驶证被暂扣,重新领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需要及时交纳罚款;
    2、根据交管部门所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之内前往驾驶证的核发地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
    3、学习完成后会领取到一份满分教育通知书;
    4、预约参加科目一的考试;
    5、考试合格之后,就可以拿到考试合格通知书,凭借着这份通知书可以前往交管部门领取自己的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