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村在2007年被政府征用了所有的种植地。失地农民有什么补贴吗?

征地补偿
2023-07-05 05: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是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
    0.3亩的农民。被征地农民是指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在城市规划区内因征地失去1/2以上农用地的人员。狭义的失地农民就是被征地农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农村土地征收, 一共分以下三种补贴,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土地征用必然会导致这方面的补偿。
    1、村民安置的补贴费用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农民没有地方住,所以土地补偿必须有地方安置农民,保证农民有地方住,这个补偿补贴就叫安置补助费。安置费按土地面积计算,不低于支付给村民的补偿费的80%。
    2、绿卡补助在土地被征用之前,一部分土地会被种上辅助元素,如树苗或其他农作物。
    3、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的最大项目是土地补偿费,但它是由村集体分配的,不是直接分配给个人,而是要经过集体讨论。它是根据家庭成员的数量来分配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
  • 申请农村失地农民补贴的条件:
    1.土地被国家依法批准被征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
    0.3亩的失地农民。
    2.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