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院三个月了,医院说有费用没交,我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05 07: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者依法对对方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者依法对对方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般自己出院都不会有什么法律或者经济纠纷,但是假如拖欠了治疗费用的话医院会要求你付清的,但是假如病情变化导致的任何结果除非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