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意外弄断小孩子的手,已经付了医药费,给了赔偿费小孩i家长没有要。现在却又索要赔偿费,并要求带孩子到北京上海大城市重新检查手。并赔偿一定的费用(不是医药费).打官司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5 07:46: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可以找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主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如果对方不赔偿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可以要补偿,而不是赔偿。可以向孩子的父母索要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请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