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以未完成合同期限为由,扣除工资,做临时工

讨薪
2023-07-05 08: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临时工干了3天是有工资的,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赔偿双倍工资。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相关法律没有正式工、临时工之分,存在劳动关系即需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