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结婚证丢了,我要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05 10:0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结婚证丢了,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离婚手续:
    1、夫妻一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当事人情况属实的,登记机关应当补办结婚证;
    2、拿到补办的结婚证后,双方应当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同时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一、结婚证丢失应该如何离婚
    1、结婚证丢失处理方式如下:
    (1)结婚证丢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结婚证证实双方确实存在婚姻关系;
    (2)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证有什么用途
    离婚证有以下用途:
    1、离婚证的首要作用就是证明双方不再存在婚姻关系;
    2、在结婚时,离婚证可以作为无配偶证明使用;
    3、在离婚之后需要迁户口的,需要离婚证作为证明之用。

  • 一、结婚证丢了该怎么离婚
    1、结婚证丢了离婚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2)拿到结婚证后,选择协议离婚的,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3)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直接拿着结婚证和起诉状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作出判决,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流程如下:
    1、申请;
    2、受理;
    3、冷静期;
    4、审查;
    5、颁发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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