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是什么意思?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05 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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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定金的规定是: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买卖合同中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卖合同定金主要有以下规定:
    1、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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