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进公司10天,工价没谈好,现在不做了,公司说扣百分之七十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7-05 10:2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乱扣钱,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投诉。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要求他们来就业公司进行检查,并以此来要求公司赔偿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克扣员工工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恶意克扣工资的,员工应该找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或者找调解组织;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与公司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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