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霸王合同,只认栽,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审查
2023-07-05 10:4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签订了霸王合同在未被请求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虚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没有效力的。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霸王合同往往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