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XX银行贷款了,现在没有能力尝还了,我想问一下,我要付哪些法律责任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05 11: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无力偿还债务人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出借人可能还会提起诉讼,借款人应当积极应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贷款人的义务有:
    1、明知他人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不得借与他人;
    2、及时收取欠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是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贷款人具有的法定义务是:
    1、明知他人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不得借与他人;
    2、及时收取欠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是高利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