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银行贷款了,现在没有能力尝还了,我想问一下,我要付哪些法律责任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05 1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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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无力偿还债务人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还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出借人可能还会提起诉讼,借款人应当积极应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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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的义务有:
1、明知他人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不得借与他人;
2、及时收取欠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是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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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具有的法定义务是:
1、明知他人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不得借与他人;
2、及时收取欠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是高利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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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