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噪声扰民、施工现场扰民时间、施工现场扰民时间规定

业主维权
2023-07-05 13: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施工扰民时间是晚间22:00至次日早晨6:00之间,并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应大于70dB;夜间不应大于55dB。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建议你向本地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工地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指晚上的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晚上的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是不能进行施工的。但是,如果是因为抢修、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在上述时间进行作业的,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允许下才能进行。

    另外,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如果是因为施工造成的噪音污染,可以去环保局投诉,或者是拨打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投诉。通常执法人员都会制止或者是协调处理,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再向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施工扰民时间 国家规定的施工扰民时间是晚间22:00至次日早晨6:00之间,并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应大于70dB;夜间不应大于55dB。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