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在与我方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生下孩子,怎么处理

2023-07-05 14: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如果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则该当事人属于过错方,作为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离婚赔偿。而对于该非婚生子女,比照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处理关于抚养费、抚养权、探视权等相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夫妻一方有私生子的,对该子女的抚养权应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对不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对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对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如果是女方怀了别人小孩的,男方可以起诉离婚的时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因为此时女方有过错,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法院审理之后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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