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经过一个路段,在路边捡到一辆电动车犯法吗?

刑事辩护
2023-07-05 14: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捡到东西不还,是犯法的。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给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如果经权利人追讨,行为人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行为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属于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不是记两分,而是记三分。同时需要罚款200元。被记分也就意味一定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此时是一定会罚款的,而被罚款则不一定要记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 行为人在有电子眼或其他拍照设施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会被拍照,被拍到的后果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处以在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3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