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了两天餐饮不做应该给工资吗?

讨薪
2023-07-05 17: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一般工作几天都会有几天的工资。
    2、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
    3、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4、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5、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工作了2天,自己不想干了,会有工资,如遇拖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话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
    】:饭店打工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劳动者与饭店是一种劳动关系,饭店作为用人单位,是需要按时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