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怀孕了,我不想要这个孩子,我想打掉,男朋友不负责任

子女抚养
2023-07-05 18:3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中未婚怀孕打胎不负法律责任。未婚怀孕生下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父母需要负抚养责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怀孕了男方不负责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恋爱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可以在孩子出生之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不给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时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不犯法。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生育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益,妇女本人可选择是否生育子女,因此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不犯法。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十八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