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房东签订了三个月的租赁协议,并支付了四个月的租金(一付三)。现在想提前终止合同,根据合同找到下一个转租的租户。但是现在房东不想全额退还我的租金和押金,让我支付部分违约金。但是合同上没有提到提前终止的事情,我构成违约了吗?不能支付违约金吗?

租赁合同
2023-07-05 19: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房东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多余的租金与押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根据承租人因为房东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刚签完房屋租赁合同不想租了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房东拒绝协商的属于租户单方面违约,房东可以要求扣留押金充当违约金以及要求其他违约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上写租金不退应明确注明对承租人已经使用租赁房屋时间部分的租金不予退还,注明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影响合同履行时租金不予退还,扣除的租金应相当于实际损失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