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和法人都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一、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类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自然人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的区别和联系
自然人享有
姓名权,法人享有
名称权。自然人享有
继承权,法人享有继受其它法人权利义务的权利。自然人享有生育权利,法人可以通过投资设立子公司。
自然人可以索取
精神损害赔偿,法人不能。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人没有。自然人由选举权,法人没有。
三、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太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如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之间权利差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