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妻子工厂经常加班到11点,这样合理吗?

讨薪
2023-07-06 03: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对加班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各方协商一致后安排加班的,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有特殊原因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安排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只要每天工作8个小时,超过8小时以外的都算作加班,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足额的支付其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即我们通俗所讲的非标准工时。
  • 法律分析:员工加班必须员工自己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迫。
    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