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院的传票必须送达本人手里吗,家人不能签收吗,法院因为不能提供受送达人的地点而被驳回诉状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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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因此关于债务追讨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关于传票送达可以依照上述各中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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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在办理离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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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