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满了16周岁未满18周岁去实习老板不给工资是合法的吗

讨薪
2023-07-06 05:3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年满16周岁工作合法,但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人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 年满16周岁工作合法,但工作种类具有一定的限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如果初中毕业生去打工,老板不给钱是不合法的。初中毕业生已满十六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老板不给工钱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不满16周岁的属于童工,雇佣童工属于违法行为,但其打工,老板也应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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