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登记结婚前借的钱,结婚后双方提出离婚,这笔钱有借据,可以回去吗?

婚姻债务
2023-07-06 05:3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前转账离婚后,是否能要回,要分情况来看
    2.如果结婚之前是以借款形式转账的,那么这种情况在离婚时可以要回来,不过要有相应凭证和证据,要能证明这部分钱是借给对方的
    3.如果给的彩礼或者赠予给对方的话,那么即使离婚也不可能要回来。
  •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借女方的钱,离婚要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合法借贷关系,不会因为双方关系的转变而消除。离婚时,债务人不愿意归还的,债权人可以持双方签订的借条、转正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借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男方借女方的钱,离婚要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合法借贷关系,不会因为双方关系的转变而消除。离婚时,债务人不愿意归还的,债权人可以持双方签订的借条、转正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借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