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矿山破碎工是不是特殊工种

2023-07-06 06:2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特殊工种一般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特殊工种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可参考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 特殊工种是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的概述。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用人单位只能安排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人去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下列工种属特殊工种: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法律依据:下列工种属特殊工种: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