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下岗职工,问退休问题

2023-07-06 06:3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程序:准备好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我国关于职工退休年龄有明确规定,男职工六十周岁退休,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关键要看单位性质和编制身份;事业单位中女职工的身份是干部编制的,应该是五十五周岁退休,工人编制的是五十周岁退休;如果事业单位女职工是技术人员并且是高级职称的,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原则上是一年一聘;如果单位工作不需要也就不能延长退休年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法律分析:在员工办理退休的问题上,公司只是协助员工办理退休的手续而已,但他决定不了员工是否能办理退休,因为员工的退休条件要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要符合条件(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社保缴费年限必须满足15年 ,医保要符合要求;
    3、员工最初参加工作时的工资定档---(人事档案)等。
    以上这些条件你不是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话,他是没法替你解决的。你可以评估自己目前的条件,对照退休的要求,缴费年限是否已满15年,是否达退休年龄(男60,女50),人事档案在哪,如果已具备,到当地社保局社保窗口咨询需提交的资料清单,按清单提交资料,自己去办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个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国当前法定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年满45周岁。
    其中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补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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